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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“双创”添翼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创客    时间: 2015-9-8 14:00
标题: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为“双创”添翼
随着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深入推进,“创客”群体的融资需求日益提升。但“创客”和他们的项目分布散、实力弱、前景不明,使金融服务与其对接存在难题。对此,一些金融机构设立科技专营支行,创新“投贷结合”模式、拓宽抵质押物范围,力求通过金融服务为“双创”添翼。
  
在杭州浙大科技园开了一家科技公司的“80后创客”小丁,从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设计开发。随着创业规模扩大,资金捉襟见肘,他试着到银行申请贷款,但因“无房无车”,多次被拒绝。直至2015年年中,浙商银行为小丁发放了30万元“双创”系列信用贷款。“这笔贷款没有要我任何担保,只要我们提供可行的创业计划书。”小丁对记者说。
  
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认为,“双创”企业处在创业初期,风险较高,因此支持“双创”对银行来说难度较大。对此,他建议,“银行可以建立专业性科技支行,可以将商业银行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方式结合起来,尝试投资、贷款相结合的‘投贷联动’,更好地弥补小微企业融资缺口。”
  
浙江省银监局已专门出台了相关意见,要求辖内银行业做好“双创”金融服务。意见指出,银行业机构可以探索投贷结合等新融资模式,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,为科创型企业提供一站式、系统化的金融服务;拓宽企业贷款抵质押物范围,大力推进各类权利质押贷款;通过设立科技专营支行,以专业化经营对接科技创新。
  
据了解,截至2015年5月末,浙江嘉兴、湖州、丽水三地银行业用于支持草根创客贷款合计9240笔、余额37.4亿元。
  
浙商银行行长刘晓春向记者表示,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,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经济形态,对银行来说,这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机会。“这不仅是银行要支持的事业,而且是银行自身开拓新市场,获得新发展的机会”。
  
针对“双创”金融服务中的风险把握,刘晓春认为,应按商业原则,在深入研究双创中不同业务模式特点的基础上,精准确认风险节点,设计信贷产品。“银行以收益覆盖风险原则设计产品,不简单考核不良率和追究责任。”
  
为“双创”提供金融服务,不仅是提供信贷服务,还可以延伸服务链条。在广东珠海横琴的“澳门青年创业谷”,平安银行结合互联网技术推出了一系列针对“创客”的服务,例如,为“创客”们提供专门的“微信开户”服务;为中小电商企业提供免费的电商云服务平台的“生意管家”服务;给予企业纯信用互联网金融贷款的“政务数据贷”服务等。
  
不过,在曾刚看来,“双创”还需要配套多层次、多元化的融资体系,除了商业银行外,需要政策性融资、担保、直接融资渠道等。
  
“此外,还应在政策上有些支持,包括对小企业的税收支持,对银行有风险补贴或其他政策上的倾斜等。”曾刚说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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