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客联盟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开思网在线3D打印服务
查看: 19446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智能家居的混战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4-5-6 15:43:23 | 只看该作者 |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(开思网用户可以直接登录),结交更多创客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让你轻松玩转创客社区。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
大约15年前麦肯锡的一个哥们写过一个文章叫做“家庭内的战争”,当然说的不是家暴。而是PC普及对电视的挑战。放到现在,这场战争已经越来越复杂,因为出现了高清电视,出现了游戏主机、电视盒子、DVR。而且影音娱乐系统也不再是唯一的争端。各种联网家居产品的出现,让整个家居变成一个个潜在的数字系统。

一大波的创业公司进来了,然后资本也跟着进来了。但这片市场稍有不同的是,传统优势的大公司反应速度也很快。GE、Comcast或者是飞利浦,从智能门锁到移动上的家居控制平台,有的甚至与他们的模拟产品直接竞争。所以新兴的创业公司不仅要开始建立自己的品牌,产品创新的压力同样很大。家居这块地盘也再次成为创业公司、运营商、传统行业巨头和互联网大佬混战的区域(最近国内的路由就是一个例子)。

对创业公司来说,前景是诱人的,但是道路并不平坦。要想长线胜出,创业公司不仅要先一步,而且产品要有破冰式的创新价值,开放和建立开发者网络同样重要。

一长串的家居新品牌

众筹和第一波的热钱涌入刺激出大量的产品:环境控制(Nest)、门锁(August、Lockitron)、安防(Canary、 Doorbot)、灯(LIFX)、成套方案
(SmartThings、Ninja Blocks、Ube、Xively)、园艺产品(Click&Grow)、节水(Withings)、看护(Sproutling)…

有这么多的品类,自然是一个大市场。可有人会怀疑一些看似非刚需的品类为何还是能吸引创业者和资本。按照目前的竞争扩张速率,蓝海很快会变成红海,早期介入建立的品牌优势却是颠扑不破的。

很显然,这些产品的第一波受众会是极客和科技爱好者。但现在比较有意思的是,零售业对于这类产品面向大众的分发也很感兴趣。比如Lowe’s,比如AT&T,比如Staples,Apple Store就更不用说了。

业公司的崛起没那么容易

尽管众筹平台和媒体都有一腔热情,但家居创业团队崛起没那么容易。许多大型业内公司有成熟的分发网络和服务体系(前装和售后)。

第一波是传统智能家居厂商,Crestron(快思聪)、Lutron、Control4等等。第二波是大型的业内公司,比如Yale的智能门锁和飞利浦的Hue。第三波是运营商和有线提供商。比如Comcast、AT&T和Verizon,从空调到灯控再到安防,他们都有解决方案。

最后,但是同样冲击也很大的是苹果和谷歌这样的互联网大佬,尤其当移动设备已经成为家居中必备的控制手段。谷歌的Android@Home可能不是很成功,但Chromecast火了。苹果据称有意收购Nest,让Tony重回公司怀抱。微软(Kinect)和三星(智能电视等等)也有布局。

创业公司面临的选择

对创业公司来说,进军家居市场面临选择:产品优先还是平台优先?产品优先也就是Nest的做法,这是一个更加硬件流的方式。大众的接受程度可能更快,并且不会马上面临巨头的压力。之后的流程应当是分发衍生产品来实现家居中的互联(比如Nest的第二弹是烟雾探测器)。

平台优先更偏软件流,它的核心价值是实现家居自动化。但据Lowe’s的销售数据,普通大众接受一个“中控”并不容易。其次是与Comcast、Verizon FiOS这样的大公司直接竞争。

最后创业公司还有一个选择(尤其是平台化产品),就是面向消费者(做自己的品牌)还是面向企业?也有部分的创业公司选择了后者,比如iControl和Zonoff(分别是Comcast和Staples Connect的技术提供商)。

除了定位,创业公司还需要几个特质来标识自己的长期价值:

1、设计;Nest、Canary都是很好的范例。

2、有用且易安装:对用户来说就是投入更小,收益更大。

3、提供创新的产品,一个联网的灯泡能比普通灯泡用得更爽吗?有10X的好用吗?

4、开放性和延展性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手机版|创客联盟网  

GMT+8, 2024-5-5 22:29 , Processed in 0.015368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, Redis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2-2024 www.iCAx.org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